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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审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 01- 30 16: 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城市范例护航添彩。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的规定,按照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我局2022年度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成效显著。实施的“杭州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获评全国优秀审计项目,我局成为全国唯一连续五年获此殊荣的单位。此外,3个审计整改案例入选全省整改示范案例榜,1个应用平台获省委组织部重视并在全省审计系统推广,在审计系统奋力展现“重要窗口”头雁风采。

(一)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筑牢依法行政根基

我局2022年度聚焦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加强与人大、组织、纪检、财政等部门沟通,科学确定审计项目计划,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按时完成年度审计项目41个。

1.着力促进经济稳进提质。根据省厅统一部署,组织全市审计机关高效完成“5+4”稳进提质政策专项审计,50个问题被省厅采用。紧盯大资金、新政策,以大财政视角系统开展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区县财政决算、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等项目。

2.着力保障共富示范建设。重点实施了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推进情况、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农业高质量发展、储备粮管理、钱塘江流域水生态保护、公立医院改革等十个民生审计项目,有力推动相关政策、资金和项目落实。

3.着力推进权力规范运行。聚焦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深化“审事评人”等任务,编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五年规划,引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干部大监督机制,全市审计机关已完成100个单位143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26601万元;市本级向纪委监委、公安局等移送问题线索23条,涉及侵占国有资产、收取管理对象财物等问题,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二)贯彻法治政府理念,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强化普法宣传工作,营造学法用法浓厚氛围。为弘扬宪法精神,积极组织新入职人员开展宪法宣誓工作,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积极参与审计署“1982年宪法确立审计监督制度四十周年”主题征文活动,报送的《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创新发展研究》一文获得审计署嘉奖;组织审计干部围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开展专题学习,对区县审计机关开展新《审计法》宣讲工作,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活动;另外,为切实提升审计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意识,还紧贴时势和审计工作实际,聚焦经济、审计相关领域,按月开展专题普法学习,2022年度学习法律、法规等文件共计55部,为依法审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深入研究涉诉案件,防范化解行政败诉风险。组织开展全市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研工作,全面掌握基层案件情况;在全市法规和审理工作群中及时更新有关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的文件及政策,下发并组织学习《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从理论研究层面对实务中出现的涉诉问题开展深入研究,组织申报省厅的一般课题《审计机关行政诉讼实证研究——以1114份裁判文书为样本》荣获浙江省优秀审计论文一等奖;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信访件回复等工作,全年妥善处理2份依申请公开请求,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完善重大事项管理机制,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一方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工作。2022年度呈报重大事项和重要文稿108篇,得到委员会领导批示46篇次;协助做好向省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请示报告工作,报送报备重大事项9份;出台县级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大指导力度,收到报告报备事项50余份。另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目录化管理。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中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法制审核作用。

(三)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职责

根据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一是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全局上下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统一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二是亲自部署依法行政相关工作。专题研究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审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宪法宣传日活动方案等,并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全局综合性重点工作,按月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分工、确保日常工作有人抓,全面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四)提升审计业务质量,筑牢审计执法生命线

1.注重制度优化,完善审计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在制度建设中,坚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出台了《杭州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提供线索资料(移送函)的管理规定》;探索与统计部门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中的协同配合工作,与纪委等完成统计造假专项检查工作,并赴建德开展问题整改检查工作;坚持优化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与纪检、巡察等部门加强会商工作,做好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提升协同监督精确度。

2.加强质量管理,推动审计执法规范有序开展。一方面,注重发挥法规审理对审计执法质量的把关作用。全年共计审理审计项目41个,出具移送函8份、移送书15份。推行审理全覆盖,落实专人审理与集体审理相结合,促使业务部门认真研究并积极采纳审理意见。另一方面,积极落实审计执法检查工作,推动审计执法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市2022年审计执法暨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围绕审计工作执行中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等情况开展检查,推动全市审计机关牢固树立依法审计理念。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下,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部分审计人员和基层审计机关规范意识还不够强,在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事后审计与跟踪监督关系等方面,还需要作更深入的思考和更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此外,在创新依法行政背景下,对审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涉诉事项规律性研究还不够。

二是普法宣传工作普及面不够广。普法宣传工作是法治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法治环境建设水平的提升,人民群众对于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注度也日益增加,要求行政机关要主动释法明义,加大普法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目前,我局普法宣传工作主要针对系统内开展,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尚显不足。

三是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成果统筹、消除监督盲区等指导和监督的系统性还不够。具体体现在对下级审计机关的质量监督以及执行贯彻新《审计法》的指导监督不够有力,导致基层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执法监督活动中存在执法质量不高的问题。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审计干部学法普法与审计实务的结合不够,学以致用的学习理念尚未有效形成,依法行政理念与依法审计要求的相互融合还不够到位,审计执法和审计管理工作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两张皮”现象;普法宣传工作创新力度不够,开展普法的新方法新举措不足,普法对象范围有限,系统外宣传方式不多;对基层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导不足。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一)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审计监督职能

2023年度将继续跟进省市有关推进经济稳进提质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促进放大政策叠加效应。深化财政大格局审计,聚焦财政运行风险和财政绩效管理,开展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等项目,加大对新增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使用情况的审计,关注“腾笼换鸟”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促进精准使用、安全高效,充分发挥稳投资稳经济效应。对部分主城区财政体制运行情况开展专项调查,推动城区财力的总体均衡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聚焦更好服务“一老一小”、扩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等民生重点,加大对医疗、养老等相关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力度,促进改善和保障民生,兜牢民生底线。加大对市一医院城东院区等重大公共服务类工程、民生工程的跟踪审计力度,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持续推动依法行政理念与依法审计要求相融合

一是进一步提升依法审计能力。以新《审计法》修订为契机,进一步梳理审计质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制度的补缺、调整和完善工作,逐步形成符合杭州实际、科学合理的审计质量管理制度体系,为依法审计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风险的预防化解。系统研究审计系统涉诉案件的规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等工作,对区县的相关行政争议事项,积极做好指导工作,开展审计机关涉行政诉讼风险专题培训,持续推进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三是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条例》、即将出台的《浙江省审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学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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