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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围绕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2年,累计开展集中学法6次,学习了《杭州市行政赔偿和追偿办法》等六部法律法规。二是提升依法行政意识。2022年,为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组织新提任的处级领导干部、晋升一级调研员的职级公务员共18人,参加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各类法律培训讲座7次,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专题集训,每年组织公务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通过率达100%。
(二)全面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一是扎实推进问题发现整改。建立现场督导、督办约谈等5项机制,开发“督察在线”应用场景,第二轮中央督察14项问题完成10项、立行立改4项,1157件信访全部完成,中央督察办专题会议介绍了杭州经验。省委“七张问题清单”交办问题58项、完成整改37项,重大生态环保督察清单指数全省第一。健全落实问题发现整改闭环机制,部门协同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市领导每季度通报典型问题,2022年共曝光3期119个重大问题,推动各地各部门排查整改问题2.8万余个。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试点,推行“一免、四减、四保障”改革措施,2022年享受“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降低环评等级项目509个,开展多评集成项目累计19个,打捆审批2类惠及7家企业。开展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联动改革试点,在全国首创构建可替代总量全过程管理的数据循环、生态环境部门全链条监管的制度循环、跨部门跨平台全方位协同的联动循环,走出具有杭州特色的“一证式”监管模式。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深入推进地方环境立法。配合市人大推进《杭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立法工作。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杭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于12月1日施行。同时组织开展政府规章专项清理和立法后评估,对《杭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行清理,对《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展后评估工作。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022年出具法律审查意见11份,出台7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做好备案工作。对6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建议,清理结果报送市司法局备案。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一是深化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实行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经征集我局2022年无重大决策项目,已向社会公示。对列入杭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即《杭州市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开展后评估工作。二是规范行政合同管理。落实合同审查登记制度、内部处室联审制度、法律顾问审查意见制度,对74份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扎实开展“绿剑2022”、“迎亚运”辐射安全、排污许可证、混凝土行业及移动源专项行动,切实保障生态环境质量。2022年,全市共查处案件997个,共处罚款9588.91万元。全年移送公安环境违法案件38个。破获全省首例环境检测第三方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案件,得到黄润秋部长、卢山副省长、郎文荣厅长的指示肯定。二是优化环境执法模式。实施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健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制度,对90个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不予处罚,涉及金额610.97万元。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滨江、余杭、临平、钱塘、富阳五支执法队伍率先通过规范化建设验收。
(六)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一是强化案卷评查。结合“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用自评和互评相结合的方式,每月每件全覆盖,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同时加大典型案例宣传,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二是强化执法稽查。以日常稽查和专项稽查相结合,对上城、西湖、临安、富阳4个地区开展环境执法日常稽查,同时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执法案卷质量情况、双随机制度执行情况、大练兵开展情况等开展专项稽查,先后调阅案卷台账120份,下达5份稽查意见书。三是强化应复应诉。2022年我局发生12起行政复议案件和8起行政诉讼案件(一审案件3起、二审案件5起),除一起复议案件因履职不到位被复议机关责令依法履职外,其他案件未发生败诉等被纠错情况。
(七)积极开展环境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强化普法宣传。突出“6·5”世界环境日、“6·30”浙江生态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机,以新制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开设网上专栏、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环境的意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册、培训企业1025家。二是创新手段、强化精准普法。结合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改革,依托“生态智卫”大场景,在“环保智管服”应用场景开设“学法用法”专栏,将法律法规和经典案例推送上线,通过学法积分、抵扣罚款的办法,引导企业自主学法、自觉守法。2022年,建立学法题库663题、推送案例94个,参加企业6473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突出统筹谋划。组织制定《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二是突出履职尽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带头抓好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执法检查工作,开展自查自检,突出执法问题发现,严格落实审议意见整改。三是突出学习提升。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加强学法,领导干部均参加了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将出庭应诉作为学习业务、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2022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形式化”的倾向。
二是执法质量有待提升。我局虽不断开展执法人员“大练兵大比武”等能力提升行动,但案卷质量仍出现不少问题,执法办案能力也有参差不齐,仍需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和稽查,推进“三项制度”严格落实。
三是应复应诉有待加强。虽然行政案件发案量逐年下降,但随着人民群众环境法治意识的提升,行政复议诉讼复杂程度更大,行政案件办理难度加大。特别是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完成后,对分局的应复应诉培训仍需加强,应复应诉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
四是法治专业队伍建设力度有待加大。在按要求配足配强法制审核力量的基础上,还需加大对法治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同时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家等支撑队伍建设仍需不断强化。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是学习引领,强化法治思维。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履行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将法治培训内容贯穿各类干部业务培训,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环保法律法规专题教育,持续提升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
二是规范引领,提升执法质量。开展“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效能。常态化开展各类实战练兵活动,推进干部队伍成长帮带机制,通过互学互促、比学赶超,强化执法能力建设。突出依法行政“三项制度”落到实处,完善执法监督各项机制,持续开展执法稽查和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数智引领,创新环境监管。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不断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方法,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深入推进“环保E企管”场景应用,不断优化功能模块。探索垃圾焚烧发电等行业智能监管模式。迭代升级“督察在线”,贯通各类应用场景数据库,提升智能化分析水平。积极推进掌上执法,进一步提升在线监测问题发现能力,通过数字化协同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四是机制引领,抓好应复应诉。修定《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复议和诉讼答复应诉规定》,理顺复议诉讼案件应对流程。推进“两高一低”专项整治,降低诉讼复议案件发案量和败诉率,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加强复议应诉培训,减少行政争议,降低败诉风险。
五是意识引领,强化普法宣传。围绕我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推进落实,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社交平台和数字媒介等各类媒体,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激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同时,进一步强化社会公众参与,建立法律法规政策实施的公众反馈和监督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健全执法普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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