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01/2024-2741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政函〔2024〕40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16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厅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批复
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修订〈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请示》(杭环〔2024〕2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局要尽快将《预案》印发给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级有关单位,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你局要及时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预案》的演练和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提高防范、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
三、你局要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杭政函〔2022〕33号)要求,结合《预案》实施情况,认真做好《预案》的评估、修订等动态管理工作。
四、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9号)文件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