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容秩序、户外广告、犬类和城市照明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编制并实施专项规划,开展监督管理、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工作。承担市直管照明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公安、市场监管领域划转事项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相关综合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