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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22 17:47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305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的规定,按照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现就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以争当“两个排头兵”的标准,坚决扛起省会城市担当,持续加大对重大政策执行、重点民生资金、重大项目投资等方面的审计力度,审计信息专报获得各级领导批示101人次,被人民网、审计报等新闻媒体采用163篇次,实施的“杭州市部分县(市、区)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项目”被审计署评为2020年全国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获得生态文明(美丽杭州)建设考核优秀单位等称号,在审计系统奋力展现“重要窗口”头雁风采。

(一)以决策执行监督为主旨,扮好“政治卫士”“经济卫士”双重角色。

1.围绕“三大攻坚战”开展审计。开展富阳区乡村振兴资金专项审计,反映当地在政策制定与执行、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12个问题,提出建立健全土地整治政策体系、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等建议;开展余杭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VOCs整治提升、车辆尾气防治、工地扬尘管控等领域,对涉气环境保护税合作机制不健全、税款征收不到位情况进行移送处理;联合市财政、市扶贫办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基层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在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交出一份满意的杭州答卷。

2.围绕“六稳”“六保”开展审计。开展就业政策落实情况专题调查,反映创业政策交叉、稳就稳岗政策重叠、个别失业政策受惠面偏窄等问题,建议打好“促创业稳就业扶失业”政策组合拳;开展西站枢纽等重大项目跟踪审计,紧盯资金管理、招投标管理、用地审批、征地拆迁、工程质量、疫情防控等关键环节,促进破解要素制约难题,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稳投资政策落实。

3.围绕市域统筹开展审计。开展市区财政体制状况专题调查,持续推动体制结算制度化建设,通过即审即改已收回市级财政资金11.8亿元;开展公共投资项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反映市区两级在安置房建设供应、征迁资料结算交接、学校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建管衔接等方面尚待健全联动机制,致力于厘清市区两级财权事权,实现“推进统筹之治,打造高能级城市”的发展目标。

4.围绕两战两胜开展审计。关口前移用心服务,第一时间开展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延伸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等24家防疫单位,追踪审计财政及捐赠资金2.81亿元、捐赠物资308万件,盘点物资4万余件。通过审计推动出台各类制度9项,促进捐赠资金及时拨付1350万元,使用率提高25%。审计建议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相关工作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杭州“亲清在线”上线后,及时跟进开展跟踪“体检”,关注复工复产惠企政策是否能上尽上、政策兑现是否便捷顺畅、办理流程是否合理高效,助推疫情期间惠企政策快速发放兑现,实现精准帮扶,提出的审计建议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重视与肯定。

(二)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为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保驾护航。

1.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开展审计。围绕优化产业布局、强化土地要素管理等目标,对钱塘新区、建德等地招商引资政策绩效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反映情况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在全市“双招双引”比学赶超活动推进会上予以通报。审计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的理念,切实促进相关地区及时转变思路、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提升绩效。

2.紧扣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目标开展审计。围绕深化“城市大脑”建设应用,开展民生领域政务数据治理专项审计,对公安、民政、医疗(疫情防控)、教育、市场监管等领域实施调查,重点揭示信息系统建设程序不规范、内部系统控制不到位、数据共享不充分等问题,进一步促进健全数据资源互通共享机制,深化政务数据在民生领域的有效应用。

3.紧扣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目标开展审计。立足特殊教育、教学设备使用管理等领域,对深化“美好教育”行动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如重点关注残疾人少年儿童受教育权益、特殊教育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实现了从学前教育、民办教育至特殊教育领域的教育审计全覆盖;开展富阳区保障房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心系保障对象切身利益,重点关注资金管理、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住房分配使用和后续管理等环节的突出问题。

4.紧扣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目标开展审计。聚焦规范权力运行,持之以恒夯实审计监督之基,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今年以来移送或正会商移送各类案件线索50件,相关做法得到《中国纪检监察报》专题报道;加强与组织、巡察等监督部门的协同互动,配合组织部门做好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向巡察组反馈8家单位审计情况;深入贯彻带头过“紧日子”要求,紧盯“三公”经费等支出对一级预算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确保全市“三公”经费压减5%以上、专项资金缩减20%、部门预算压减10%用于支持企业解困减负、促进发展。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保障。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局办公室负责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内容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已按规定公布我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杭州市审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审计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印发《2020年法治杭州建设工作要点》的具体部署,我局于2020年5月,在门户网站“依法审计”栏目内公布了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杭州市审计局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并按要求公布了决策事项具体名称、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承办时间和实施计划。

2.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流程,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广使用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管理系统,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界定标准以及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核、上会审议、报备、发布等制定流程的普及宣传,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落实承办部门职责,贯彻落实局法律顾问、特约审计员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论证,预防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核制度全覆盖,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提高审查质量。

3.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构建法律服务保障。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制度,推进评估结果反馈整改和运用监督。着力搭建工作平台,畅通法律顾问履职渠道,不断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运作;积极推动《杭州市审计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审计执法处理意见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涉法审计疑难问题会商研究、审计法治培训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程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依申请公开答复等涉法工作,有效防控法律风险,为依法决策、依法审计当好参谋。

(四)高标准落实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防范执法风险,加强审计全流程管控。

一是落实审计质量分级控制,实行分类审理。着力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浙江省审计厅加强审计项目分级质量控制的意见》和《杭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办法》等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进一步理顺审核、复核、审理等审计质量控制各环节职责的相互关系,进一步优化审计项目审理工作流程,着力解决当前复核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落实审计质量分级控制责任,对产生严重后果的失职情形依规进行问责,确保作为审计质量管理事中管控机制的复核审理工作真正发挥实效。

二是优化审计结果文书,有效提升审计报告质量。全面落实各层级在审计报告阶段应当承担的质量控制职责,进一步规范审计结果文书的编审工作,进一步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增强审计报告的可读性,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保证公文的权威性、统一性、规范性。力求审计报告等结果文书内容完整、事实清楚、结论正确、用词恰当、格式规范、文字精练,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证据充分恰当、定性准确、处理处罚恰当、审计评价客观公正、审计建议切实可行。应用各类审计信息化标准规范,探索大数据分析、审计文书等关键节点的操作流程,以标准化促进审计质量提升。

三是加大审计执法质量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审计规范化。以全省工作会议部署的“五个重大”26项工作措施为抓手,重点检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等工作的执行结果。总结在应对法律事务、规范问题处置,审计发现问题处理全程留痕,压缩审计自由裁量权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组织开展2020年全市审计执法检查,重点抽查2019年度实施完成的本级财政或者部门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和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务信息公开的审计项目,扩大实地抽查覆盖面、适当延长检查时间、逐步加大检查结果通报力度。

2.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我局转发《浙江省审计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确保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行政权力等行为规范有序,实现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制审核依法规范,着力提升审计执法水平和质量管控能力,推进审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推动形成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审计执法体系,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所有审计执法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均在提交局领导集体讨论决策或签发前,由局法规和审理处实施审理(即法制审核),做到了审理(法制审核)全覆盖。首先明确法治审理机构和人员。我局明确所有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职能设在局法规处,经法制审核后书面出具《审理意见书》。目前法规处编制人数6人,并聘请1名实习律师协助开展工作。其次明确审核职责。审理环节是审计执法流程的必经环节。《杭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项目审理(法制审核)的具体职责、审核内容及重点等。第三明确审核流程。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法规处开展全方位的审查,根据不同的情形提出同意或者存在问题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利用审计管理系统(OA)形成审计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建立业务流程清晰、数据链条完整、数据安全有保障的数字化记录信息归档管理制度,在当期的审计档案中形成了送达回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反馈、询问笔录、证据提供单位意见等文字材料,主要采取文字记录形式记录整个执法过程,必要时辅助拍照、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有力地保障了被审计人员和相关人员、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严格落实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审计主体、审计人员及审计辅助人员、审计依据、审计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编制、公开我局权力事项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等。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尤其是调查取证、送达审计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并全程公示。按照《杭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法》,根据审计项目内容、范围、影响程度,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审计结果及相关情况。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高标准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在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下,如何更好推进依法审计、更好发挥审计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思考得不够多、不够深入,审计工作的谋划还需要进一步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更加突出重点、发挥成效;二是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还不够强。对如何平衡审计监督与审计服务的关系,如何既做好项目又防范审计风险,如何处理好审计与政务公开的关系,如何处理好事后审计与跟踪监督的关系等方面,还需要作更加深入的思考和更加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三是推行审计项目和组织方式“两统筹”改革后,要打破分管领导、处室等惯有模式,真正形成共谋、共审、共享的新体系尚存在一定困难;此外,我局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依法审计的思路有待于进一步拓宽;依法审计、依法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工作机制、方式有待于进一步创新。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审计干部学法普法与审计实务

的结合不够、相对滞后,学以致用的学习理念尚未真正形成;依法行政理念与依法审计要求的相互融合还不够到位,审计执法和审计管理工作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两张皮”现象;依法审计、依法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工作机制、方式仍较为传统,创新意识比较缺乏。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根据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我局主要负责人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对审计机关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和重点审计项目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把审计机关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决策主体,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召开流程、上会材料的前置要求、集体讨论的记录纪要等,初步界定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的范围。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的要求,始终坚持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组员,相关处室为办公室成员的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领全市审计依法行政工作的管理格局。积极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将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列入局中心工作议事日程,局党组专题研究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宪法宣传系列活动和普法计划等,并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全局综合性重点工作,按月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分工、责任到处,确保日常工作有人抓、所需经费有保障,全面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带头学法依法,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将领导干部学法

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定期举办法制讲座、考试考核。根据市普法办的统一安排,组织市管领导干部参加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等普法活动,注重领导干部法治观念的树立和法治素养的培育。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审计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和机关公职人员学法全覆盖,完成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印发《杭州市审计局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编印《以案释法之审计容错纠错免责案例选编》小册子,以责促学,学以致治,切实提升审计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三是进一步贯彻审计容错纠错免责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和“四个看”的要求,制定《关于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审计容错纠错免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充分调动审计人员依法审计、依法治理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推动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良好环境,更好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通过向本系统征集审计容错纠错案例,编印《以案释法之审计容错纠错免责案例选编》小册子,以责促学,学以致治,切实提升审计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一)瞄定“头雁标准”,高站位谋划审计工作。准确把握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职责定位,对标对表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和上级审计机关工作要求和标准,与杭州市及省厅“十四五”规划为指引,持续发挥审计“政治卫士”“经济卫士”“廉政卫士”职能。要在持续深化党的全面领导方面进一步发挥审计作用,在市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下,以经济责任审计平台为抓手,重点关注完善各级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解决制度执行“两层皮”问题,并在全面从严治党领域推进“清廉杭州”体系建设;要在推动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方面进一步发挥审计作用,以政策跟踪审计平台为抓手,持续加大对数字经济、“城市大脑”、科技创新等领域的政策执行和投入绩效审计,重点关注杭州制造业项目支撑不够有力、主导产业不够壮大、招大招强不够精准等“六个不够”问题,紧盯“六稳”“六保”、地方隐性债务化解等领域,切实防范地方社会经济运行风险;要在服务提升资源统筹能力方面进一步发挥审计作用,以财政大格局审计为抓手,重点关注财政管理体制、专项资金配置等领域政策、工作、发展碎片化问题,结合杭州面临的区划调整,做好临安区社保一体化审计,助推市域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在围绕提升城市能级方面进一步发挥审计作用,在“亚运会、大都市、现代化”的重要窗口期做好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持续对杭州轨道交通、西客站枢纽、沪杭甬高速(杭州段)等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加强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等领域的审计监督。

(二)立足完善机制,高赋能夯实审计基石。以六大机制建设为抓手,全面实施能力建设工程。完善全市审计办运作机制建设,加强市级对区、县(市)的定期定点督查帮扶,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加强审计整改机制建设,坚持“治已病”和“防未病”并重,推进审改联动,在督促本级审计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巡视组要求,做好上级审计问题的督查整改落实工作;加强两统筹机制建设,重点对接好上下统筹,做好上级审计机关涉杭审计项目的工作对接;加强审计质量全流程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优化审理工作流程,落实审计质量分级控制责任,继续争创署优项目;加强“科技强审”机制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审计”项目建设,做好与“金审三期”的融合开发应用,提升大数据远程审计能力;加强审计成果转化运用机制建设,以省干部监督信息分析研判机制为基础,研究出台适合杭州经责审计的会商研判制度。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和考核监管。坚持“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考核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对本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积极组织新录用、转业、转岗的机关公务员参加专业法律培训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及时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切实壮大本局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充分运用审计官网“依法审计”专栏平台,加大审计和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力度,组织开展“赛场赛马”等切磋审计执法经验的交流活动,进一步发挥信息简报等传统宣传载体的作用,丰富依法行政宣传形式,加大方式方法创新力度,推动形成法治宣传新形态。

杭州市审计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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