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2-07 17:07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相关建议。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hzxh.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西湖区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重要论述为指引,聚焦高质量政务公开发展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1.坚持标准引领,不断强化主动公开规范性。将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作为全年工作重点,制定《西湖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工作计划表》并召开工作推进会,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要求,明确牵头单位及时间节点,确保责任压实、工作落地。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在部委标准指引目录基础上编制西湖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梳理各部门政府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清单,逐项认定公开属性、确定公开标准。重点对城市综合执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卫生健康领域进行增改,共增改二级事项524条,并对梳理全过程印证材料留痕,以便目录后续动态调整。除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专题发布标准目录外,还逐步将标准目录融入西湖区主动公开目录框架,探索实现基础性加个性化信息公开。

2.坚持需求导向,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精准度。以需求为导向,精准回应群众关切热点,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实效性。一是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建立专题专栏。建立“疫情防控”专栏,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建立“六稳六保”专栏,聚焦各镇街、各部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工作举措,实时发布动态信息,让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政府工作成效;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及时更新并公开惠企政策和办事服务信息,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将政务公开嵌入政务服务全过程。二是落实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全生命周期公开。有针对性的选取了西湖大学、杭州云谷学校、三墩文体中心、西湖产业基地等8个与社会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直接相关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全面主动公开。加强对涉及重大建设项目依申请公开答复审查,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规范内容答复申请人,以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开展多元化政策解读提升解读质效。2020年全区新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已实现两种以上方式进行解读。在采用更生动的形式、更通俗的语言回答好群众关切热点的同时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提高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

3.坚持为民宗旨,不断延展政务公开覆盖面。将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涵,更好地服务群众。建立西湖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和政务公开回应关切制度,不断规范群众参与决策的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西湖区“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鼓励开展实地走访、座谈交流、主题活动等各种形式的“政府开放日”“公民走进机关”活动。建立“政府开放日”专栏,实时发布开放日公告及相关活动信息,不断丰富群众了解政府工作的途径。。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降低法律风险,建立健全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研判交流,加强依申请公开平台使用情况监督,及时更新系统答复模板,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推行柔性回复,确保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机关败诉。2020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2件,结转上年度152件,2020年全区办理依申请公开646件,其中予以公开279件,部分公开22件,不予公开61件,无法提供178件,不予处理19件,其它处理87件,尚未办结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机制,明确相关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动态调整等程序均有章可依。

2、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包含完整标题、文号、“三统一”编号、发文日期、公开日期、有效性标注、解读回应链接等“八要素”,均提供文本下载链接。组织对网站公开的11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进行核对,核对发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76件,均已进行有效性标注。对全区涉及行政裁决、营商环境、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民法典等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督促区级部门做好行政裁决事项权力清单的调整和公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1.规范设置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主动公开目录整合,制定《西湖区主动公开目录说明》明确各栏目公开内容、公开责任单位、更新频率要求等。通过第三方监测服务,定期对栏目内容及更新情况进行检测和通报,助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化。

2.统一开设政务公开线下服务专区。依托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集提供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于一体的“政务公开专区”。专区共2处,分别设立在行政服务中心东、西楼服务大厅,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做好“三统一”(统一标识、统一功能、统一管理),统一配备自助查阅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方便办事群众登录西湖区门户网站查阅政府信息;统一在自助一体机中录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实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一体查询;统一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政府公报》,并配有导办人员提供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引导服务。

3.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监管。在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阵地的同时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担负起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职责,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整合现有政务新媒体资源,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的备案审查和发布审查制度,目前全区共有备案政务新媒体账号59个。将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务公开的有力助手,推进网站平台及其资源库与政务新媒体资源互通共享,进一步提高公众获知、查阅、下载相关政府信息的便利度。

(五)保障监督情况

1、统筹安排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即根据国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西湖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17条工作任务并全部落实了牵头和责任单位。根据近期考核自评情况,各项重点工作均已完成。

2.开展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切实履行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职责,按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邀请专家对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与实务及信息公开各平台系统的使用等课题做了深入讲解,着力提高全区政务公开负责人员工作素养,推动全区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提升。

3.加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运用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评测及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全业务模块的监测及数据分析,利用实时监测、排序、对比、提醒等功能模块,每月发布检测报告,于网站发布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调查接受社会评议,并分别于9月和12月开展两次第三方评估,实现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监督。2020年西湖区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需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8

1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0

增80

744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42

增16

7943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5

增117

44153

行政强制

16

0

14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

减1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

采购

2088

504535306.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9

43

0000

50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1

1

0000

15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7

22

0000

27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2

00000

2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0

00000

1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9

00000

9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9

7

0000

2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000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1

00000

1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3

13

0000

16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1

1

0000

1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00000

7

2.重复申请

6

1

0000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000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4

00000

4

(六)其他处理

87

00000

87

(七)总计

602

44

0000

6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000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1

1

3

3

18

5

0

1

0

6

1

0

1

1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西湖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展明显,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精细化规范化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处理能力有待加强,工作开拓性和创新性有待加强。下一步,西湖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加强监督指导,对全区各单位主动公开工作做到月月有通报,每季有巡查,以通报整改为抓手,结合第三方评估,切实提升主动公开质效;加强平台建设,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专栏更新情况调整区级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重点强化搜索功能,优化目录设置和内容显示,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和年度重点工作专栏建设;加强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审管办等部门协作,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融合。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研判交流,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审查制度,加强沟通交流做好案前化解,降低依申请公开法律风险。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按照办法要求,做好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发布风险前置审核工作;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动,做好政务新媒体监管与热点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部委网站
======国家部委网站======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国家航天局 国家原子能机构 国家核安全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信访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新闻出版署 (国家版权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气象局 国家行政学院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移民管理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党委各部门网站 市政府各部门网站 区县(市)政府网站
国家部委网站
======国家部委网站======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国家航天局 国家原子能机构 国家核安全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信访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新闻出版署 (国家版权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气象局 国家行政学院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移民管理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网站简介·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郑重声明
网站标识码:3301000005
备案:浙ICP备 05000003号-2
浙公网安备33010502001397
主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本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