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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基础教育处
主要职能

拟订全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督促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贯彻教育方针、执行教学计划、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归口管理市区普通高中的设置与调整工作;承担市区普通高中并指导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承担直属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等管理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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